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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合約

合約是一個書面承諾,但是這種承諾只是純緒關於利益嗎?
小弟認為除了利益外都要有人情啦!之前我看見娛樂新聞某些人提前解約!因為解約錢都不是自己錢包出和加上解約後有薪金加。這種見利無義行為小弟不喜歡做!我只會做到約滿先走當中!我相信有實力人一定有價值。如果遇上一些不同實力掛勾事我都想常試,但是當時真有約只好決定放棄。這種不是傻,只是自己原則錢和名利可以再累積,一旦原則出軌自己都不確定自己是誰!最終令自己迷網。
以上是小弟LCK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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