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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創作者有危機!

之前看新聞發現政客EQ原來是這樣低!「草案今提交 惡搞原創隨時惹官非網絡廿三條殺到網民抗爭
網民公認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預計下月表決,政府提出修訂,建議法庭應優先考慮惡搞作品會否對版權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泛民初步接納,意味條例很有可能獲通過。法律界憂此條例成為限制網民創作自由的利刀,創作或分享「禮義廉」徽號、反霸權惡搞海報的市民,同樣面臨被刑事起訴的白色恐怖」
小弟LCK明白抄業行為是不應該因為會影響原創者利益,但是俗稱惡搞的次等創作行為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這種行為對沒有影響原創者的利益,或者有可能增加原創者利益。最鮮明是張志明<別問我是誰>(小弟LCK想DVD版加彭浩翔導演《別問我是誰》啦!)。政府為何會修訂草案啦?小弟LCK認為是因為香港有太多諷刺政客的創作,所以做出這件事!(以上只是我白痴的想法,所以有人不滿在此說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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