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同朋友討論下爽報財經版的一個環節「300萬元爽組合」有沒有錯!
我們討論是「300萬元爽組合」的王貽興專欄有沒有錯!小弟LCK認為是有錯的,因為王貽興應該不是持牌不可以說股票(不是持牌人說股票是有罪的!四叔都說過是有罪!自己讀過商業是知識中的知!)。
但是朋友說:「這個只不個是個人見解了!這個是遊戲啦!」小弟LCK立即說:「錯!如果不是持牌同朋友說都可以!但是上報是最不能的,因為無牌人分識股票的話,有可能沒有長看資料令股價下滑!(無牌人分識股票想法太幼嫩容易令股價有波副!這樣對公司有負面影響。)」
最終朋友輸了給現實認了失敗!都請其他Blogger不是持牌人不好講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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