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幾日要不要寫明眼人都知的文章呢?
現今年輕那一代明星有些都幾天真呢(我說年輕那代明星特別指明G.E.M是包括在裏)!記得黃偉文說過:「付出一百分努力取回八十分以經好好!」這句話是做明星的今句!但是現今有些明星會認為投訴可以「付出一百分努力取回一百分」無錯那一刻真是可以變成焦點,但是焦點背後代價真是負擔得起嗎?如果負擔得起選擇投訴都是錯!因為會造成日後不類有沒有實力都先投訴先例!
投訴那間電台的頒獎禮所為最受喜歡XX=明星人氣+員工喜歡度+推銷方法
有人說:「那間電台不是公投嗎?」無錯呀!
先說員工喜歡度!如果員工不喜歡那明星可以將公投可以明星數目增加,將選出五強!這樣新明星容易淘汰,因為不夠資深。
明星人氣是我認為人氣分別有兩種,一種是資力人氣具體說是支持者,另一種是潮流人氣具體說明活躍度。
推銷方法是我認為推鎖方法是拿獎關鍵!如果將好歌放在十至十一月份播放可以令人容易記起那明星?但是害處是廣告收入減少!
對台的頒獎禮真是一張成績表明星有沒有努力都知!那台頒了一百六十個獎,但是可以反映明星的人氣嗎?
香港電台同TVB一樣,所以不說呢!
最後說一句有實力的人不會在意獎項,只在意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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