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twitter寄來電郵看見立即眼發怒火。新聞如下。
「梁 振 英 : 佔 領 中 環 行 動 不 可 能 和 平 及 不 犯 法
行 政 長 官 梁 振 英 批 評 , 「 佔 領 中 環 」 行 動 不 可 能 不 犯 法 , 亦 不 可 能 和 平 , 政 府 及 法 庭 不 會 姑 息 任 何 犯 法 行 為 。
梁 振 英 說 , 政 府 有 誠 意 及 決 心 , 在 適 當 時 候 啟 動 2017 年 政 制 改 革 諮 詢 工 作 , 在 政 府 未 推 動 諮 詢 工 作 前 , 組 織 犯 法 及 破 壞 社 會 秩 序 的 行 動 , 令 人 質 疑 動 機 是 否 為 犯 法 而 犯 法 。 他 說 , 根 據 「 佔 領 中 環 」 主 辦 者 所 說 的 計 劃 , 無 論 主 辦 一 方 或 其 他 利 用 有 關 概 念 「 騎 劫 」 活 動 的 人 士 , 都 不 可 能 不 犯 法 。 他 呼 籲 關 心 香 港 政 改 的 人 士 , 可 以 提 出 方 案 , 毋 須 犯 法 去 表 達 意 見 。 他 又 強 調 , 香 港 在 一 國 兩 制 大 原 則 下 , 情 況 特 殊 , 自 治 權 比 一 些 西 方 城 市 , 例 如 華 盛 頓 都 高 。 香 港 有 關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的 方 式 及 選 舉 , 《 基 本 法 》 及 人 大 常 委 有 關 決 定 , 已 經 定 下 基 礎 和 框 架 , 並 非 憑 空 出 來 。 」
先說不犯法,請問梁生你是否有老人痴呆証呀?用最多問題的董建華年代同現在對比呀!遊行被捉人是複數增加!但是同遊行人數不成正比呀!我認為不犯法是難因為警權過大例如甚麼低調方式處理、黑影論、傳媒區等等都証明警權過大。警權過大想不犯法有多易?
和平呢!又用董建華年代做對比那時遊行越暴力只不過是衝鐵馬,但至從有愛港力這一群之後和平不在!那班愛港力簡單形容是看三級開場燈亮時打手搶的人。不知他們是愛政府定愛政府給他們福利呀!每次遊行必定出事,出了事說不是他們的人做行為!我真是想問如果生事的人不是你的人為何會在你人群中呀?一是說明你有多保護你的成員!我試過參觀遊行從未入到各遊行人群呀!或者這樣是團結吧!
佔領中環行動是否和平要看愛港力會否出現是否不犯法要看警方態度!最後說一句和平不和平你參加會明白!你不是法官請用你眼衝量。佔領中環行動總會預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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