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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

第四權

甚麼是第四權呢?先要知第四權之上是那三權呢?三權分別是司法、立法、同行政!而監察以上三權是第四權作用!第四權是每人都有,但是傳媒多數用同比較有效。而現在香港第四區減弱有很多實例!例如中國重要官員到訪只接受官媒訪問、傳媒區遠離中國重要官員十萬八千里、數碼電台DBC事件等等至從689梁振英上位之後傳媒有很多變成C傳或者是官傳!他們不是沒有社會良心通過不到公司「自我審查」變成廢物記者!
甚麼是「自我審查」是公司審查對公司不利新聞例如「中國貪官」、「上訪」、「六四」等等中國政治問題,會令公司減少商業利益!
你不相信最近有例例是雲海離開「摩星嶺四號」事件:
以下我由雲海facebook寫節錄內容
「過要交待事件,就先來個排敍及倒敍:
2013年6月8日深夜,節目在事前事後無知會我之情況下,刪走了近二十分鐘內容!
2013年6月8日深夜,我致電監制,證實是903高層下的決定!
2013年6月8日深夜,我再致電相熟DJ兼高層,突然向我發難:「你離題呀!嚴重離題呀!有人要剪走D野也應該呀!你認唔認先!你認唔認先!」令人費解的對話,於是我表示無法談下去!(我與此人已絕交!後來更多的對話就不公開了!)
2013年6月8日深夜,我於三時whatsapp903高層R先生:「我今晚心表遺撼」
2013年6月9日中午十二時,903高層R先生才whatsapp我:「忘記通知你是我們疏忽。」叫我翌日下午再傾傾。
2013年6月10日,致電903高層R先生,聽完他的一席話。
2013年6月10日下午四時二十八分,通知監制,DJ兼高層,903高層R⋯⋯先生請辭!
2013年6月10日下午903高層Lisa致電了解事件,並共識出新聞稿。
2013年6月10日黃昏,商台新聞稿如下:
「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的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持牌機構需以負責的態度處理廣播內容。就錄音節目的標準程序上,負責把關的本台員工需預先檢查錄音內容,確保它符合業務守則精神及意義。
關於2013年6月8日(星期六),凌晨1時至3時播出節目《摩星嶺4號》,基於其中約13分鐘的錄音內容包含主持人對兩所機構提供的客戶服務作出私人投訴,故此有關錄音環節被刪去。為確保妥善及公平使用大氣電波,根據本公司的準則節目不應廣播主持人的『個人投訴』,主持人亦不應於節目中評論有關個人的投訴事項,故此刪除該部份之錄音 。
另外,本台對於製作本節目的同事未能於節目播出前告知雲海先生有關節目編輯後的內容,亦未向他解釋現時廣播守則及條例的理念,因而引起不必要之誤會,本台亦深感抱歉。
同時,本台已被通知及接納雲海先生因私人理由而請辭,故他完成6月15日最後一集《摩星嶺4號》節目後,將暫別叱咤903。」

你想未來還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請7月1號在遊行中說出你的聲音!
如果我這偏章被「海蟹」我都會轉投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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